第37章
日头高高地晒着人,林笙喝了口竹筒里的水,眉头也紧皱着。
这个时节紫草还没有开花,只是一派绿绿的狭长叶子,混在其他灌木丛中,泯然众草,很不好认。只有挖出根来,根是紫红色的,才是它最大的特点。
“唉,走吧!”孙兰挥刀劈开一丛拦路的藤蔓,迈过一条小溪,顺着山谷继续走。
林笙跟在她后头,顺着脚下这条涓涓细流,看向它的来处,突然问道:“兰姐,那边是通往哪里的?溪水是从那边的山上流下来的,我们到那边去看看吧。”
孙兰一瞧他指的地方,忙将他拽住:“哎,林医郎!那里可不兴去!”
“为什么?”林笙不解。
孙兰说:“那边的山叫嫁娘山,据说原来里头有个小村子,住了十几户人家。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,村子里的人突然一-夜之间全死了!之后那片山里就……”她一顿,左右看了看,也不知道是避着什么,凑过来低声道,“闹鬼!尤其是夏天,土里一股子死人味!”
她表情神秘兮兮的,林笙后背微微一凉,但说闹鬼,他是不信的:“这个……故事,传了多少年了?”
孙兰想了想:“我爹打小就知道啊。”
……孙兰的爹小时候就在流传的恐怖山村故事?那不是都好几十年了。
这下林笙更加的不信了,至于说土里有死人味,说不定是因为土壤的腐殖质层比较厚,天气一热,落叶和土里动植物残骸分解,就会散发出一种淡淡的腐败气味。
但这更加说明,这山里土壤营养丰富,适宜珍贵植物生长。
“那兰姐你在这里等我,我进去看一圈。”林笙握住镰刀。
“林医郎!哎……”孙兰叫了几声,也没叫住他,原地徘徊了几圈后,她实在放心不下林笙一个人,心下一横,也紧跟着追了上去,“林医郎,等等我!”
大概是这闹鬼的故事传的久了,这片山确实没有人的痕迹,林笙一边走一边用镰刀劈路。
倒是孙兰,这回抱着劈柴刀小心翼翼的跟在后头,偷偷咽了咽唾沫,左看看,右望望,一有点风吹草动虫子跳,就吓得一个激灵。
她见林笙丝毫不在意的模样,忍不住问道:“林林林医郎……你真的不怕啊?”
林笙没想到一向勇猛泼辣的孙兰,竟然怕鬼,不禁笑了下:“兰姐,小鬼是哪里来的?”
孙兰:“那当然是地府……”
林笙挑挑眉梢,翻过一块山石:“对呀,小鬼是阎王爷派来勾人的,我是从阎王爷手里抢人的。我为什么要怕小鬼,应该他们怕我才对。”
“……”孙兰哑了一会,突然被他逗乐了,一直紧张兮兮的心情也不由放松了几分,“林医郎就是胆子大。”
正说着,林笙弯腰下去,拨开树下的一片草丛,突然喊道:“兰姐,快来!有了!”
林笙掏出铲子,一铲子下去,小心地把这两株连根一块挖了出来,抖了抖根须上的泥土。
果然露出了紫红色的根。
林笙贴到脸前闻了闻,果然闻到了极具特色的臭脚丫子味儿,不由松了口气:“没错,是紫草。”
有一株,就会有很多株,这个地方他们没有来错!
“太好了!”孙兰赶紧跟了过去,蹲下瞧了瞧林笙手里的东西,只见是几株迎风微微摇摆的小翠草,叶片上摸了摸,有一层细细的小糙毛,除了根须是紫的,其他地方看上去实在是很普通。
若不是林笙说这个就是,她都不觉得这是什么好东西:“就长这样?我刚看那边有好几簇叶子差不多的呢!”
“对,就是这个样子,兰姐你到四周看看,多挖一些。银子伤得厉害,这个用量少不了。”林笙赶紧取下背篓,一边找一边挖。到时候一炮制烘干,就更剩不下什么了。
孙兰应着,也忙走到另一边挖起来。
不多时,两人就挖了半篓子,大丰收,孙兰挖着挖着都忘了这里闹鬼的事儿,越走越远,一步留神就下了一片山谷。她刨药草没有林笙那么仔细,常常是挖出来一片,正从里头挑着,她捡起一株怪怪的紫草。
根须也很红,但比其他的要壮实,但是颜色没有那么紫;叶片上也有糙毛毛,但长得像薄荷。而且林医郎说了,紫草这个时节还不到开花,但她手里这株却开了紫色的小穗花。
拿不准,应该不是,孙兰怕采错了,便要随手扔掉。
那边林笙采得差不多了,便沿着野草倒伏的痕迹下来找孙兰:“兰姐,你挖得怎么样了,差不多咱就早点回去吧。”见孙兰正要扔一株草,他看见了,忙叫住,“等一下!”
他匆匆走过去,拿起孙兰手里的植物。
一尺长的带棱草茎,叶青而形似薄荷,花呈红紫色。根厚而色朱,也有一尺多长,表皮微皱,一苗多根。闻了闻,有微微苦涩的香味。
他没有认错,惊讶的问道:“这是赤参!是从哪里挖到的?”
赤参?
孙兰搞不明白,回身指了指往下稍走一段的谷里:“就那边那片阴凉地。这个是参?”
赤参虽说也叫参,但并不是大家所说的人参,是因为根须和人参似的膨大,也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,才被人冠以参的名号,《神农本草经》把它列为上品。是补血、治疗女科、心疾等十分重要的一位药,而且它虽不如人参那样贵重,但也是一种珍品,不是什么薄荷、地丁这类草药能比的。
若是采一些去卖,价格是普通草药的十几倍也说不定!
林笙赶紧过去看了看,果然又发现了不少。
这可真是意外的收获了。
林笙高兴地挥动铲子。
不过要可持续性涸泽而渔,挖一些,留一些。
林笙小心采了一些,自己留了十来株给孟寒舟用,其余的都递给孙兰:“兰姐,这个药是你发现的,你带回去吧。可以拿去卖,虽然没有人参那么贵,但也是上品的好东西了。”
“这我不能要!”孙兰忙拒绝,“要不是林医郎你坚持走这条路,又认得这个,刚才我差点就当杂草给扔了。”
家里虽然紧巴巴,但是有出有进,靠自己双手可以吃饭过日子,现在柳山生也慢慢好起来了,日子有的是盼头。这还是亏了林笙呢,她不贪这些东西。
“再说了,草药这些我也不会弄,给我就是白瞎了。”孙兰把药草收起,放进林笙的篓子,“你都没收我家的诊金,我怎么能再白拿药草。”
两人推让了几回,林笙说不过她:“那这样,这么多药草我一个人也炮制不完,就当我雇你干活。回头卖了这些药,分你一些上工钱。这总行吧?总不能让你白来山里一趟吧。以后我还会上山采药的,到时候说不定还要找你帮忙炮制呢。”
孙兰一想,干活行,不白拿,只好点点头:“……那行吧。”
两人说好了,便不再多留,赶紧往回走。
“林医郎,你那要是有活儿干不完的,找灵月也成,她干活可利索了。”孙兰说,又感慨了一声,“她日子过得挺难的,也是个苦命人。银子也可怜……唉。”
说起李灵月,林笙小心地问道:“她的脚跛了……不会也是他男人打的吧?她们娘俩这么受欺负,没有娘家人或者什么亲戚朋友帮她吗?”
“她哪有亲戚啊。”孙兰叹气,“灵月是被人牙子卖来文花乡的……”
李灵月生下来就发现左脚畸形,所以是生来跛脚。
亲娘病死以后,亲爹又娶了后娘。李灵月十一二岁时,家里新添了一对双胞胎弟弟,处处花钱,养不起那么多人了。后娘就怂恿着,名义上说是给她找婆家,实际上是把李灵月卖给了人牙子。
人牙子又兜兜转转,把她卖到了文花乡。
因为跛脚,所以卖得便宜,正巧村里的破落户包财三十来岁了还没娶上媳妇,眼瞧着李灵月相貌水灵,心动了。找他那群混混弟兄、还有那个所谓的表舅,死乞白赖借了一笔钱,又跟人牙子讨价还价,最后按一贯钱的价格把李灵月买回去了。
李灵月性子怯懦,认命,跟了包财也不敢说什么,老老实实地当起了小媳妇。
转年,就怀上了银子。
“才十二三岁。”林笙听不下去了,“她自己都还没长大呢。”
孙兰也愤愤道:“谁说不是呢!”
村里的人成亲都早,可女娃子也一般会十四五才会相看人家。就是有的人家定童养媳,也都会把女孩儿养到大一点的年纪才办喜事,不然说出去,都会被人笑话看不起。
可跟包财这种痞子混混,哪有什么道理可讲。
就是因为李灵月年纪太小了,难产,寒冬腊月的疼了两天一夜才把银子生下来。小丫头一出来全身发紫,只哆嗦也不会哭。稳婆说活不成了,还是个丫头,让他们早点准备后事,好好养身体将来还能再生儿子。
刚生完时,李灵月昏了一会,醒过来才知道男人要把孩子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