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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临安不夜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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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临安不夜侯 第683节
      如此彪悍的人马当中,唯有一个居中的少年锦裘华服,玉面朱唇。
      “厂公大人……”
      哦,串戏了。
      “上官大人,前方有个屯子,天色将晚,我们要不要进屯休息一下?”
      上官骆拍了拍自己的马脖子,马身上都见了汗。
      “嗯,歇息一晚吧。”
      上官骆有一方雪白的手帕,好洁地擦拭着刚摸了马汗的手指:“我们精疲力尽,他又能好到哪儿去,不急。”
      那骑士松了口气,便大声传下令去,整个骑士队伍顿时一阵欢呼。
      完颜驴蹄已经下令给新设立的各地官府,设立关卡抓捕钦犯。
      海捕文书没敢画杨沅的画像,但是对他的大概年龄、长相都有注明。
      上官骆则带了沙牛儿和一群精锐的皇家侍卫,原来越王府的亲信部曲,径直奔了欢喜岭。
      欢喜岭,确实是杨沅最不可能去的地方。
      但正因如此,上官骆反而赌了。
      他赌杨沅的后手,就布于欢喜岭上。
      ……
      一处荒山的背风处,杨沅幸运地找到了一处山洞。
      这里可以做为他今晚歇宿的地方。
      他的雪撬上装了很多食物,其中甚至有一大堆那晚烹煮出来,却没有吃光的熟肉。
      丢下几大块冻得硬梆梆的熟肉,任由那些土狗啃的兴高采烈。
      杨沅又捡了些柴禾来,洞中就燃起了暖暖的火焰。
      最好的雪撬犬,一天能跑一百多公里。
      如果有九到十只雪撬犬,拉上一个人,那就跟玩儿似的。
      杨沅这些雪撬犬算不上是世间最好的雪撬犬,但是在这冰天雪地之中,一天跑下来的路程,也是相当可观了。
      杨沅烧了些雪水,晾凉以后,就端到了狗狗们面前。
      得让它们吃好喝好还要休息好,杨沅赶路,可全指着它们了。
      伺候好了这些高大的土狗,杨沅才开始为自己准备吃的。
      洞中静谧,只有枯枝燃烧发出的噼啪声响。
      ……
      欢喜岭上,完颜驴蹄的家人还没有搬往上京。
      最主要的原因是,留在这里的多是老弱妇孺,而且此去就要长住上京了,那就是彻底的搬家。
      那样的话,在这寒冷的冬季,就要做相当多的准备工作。
      最主要的原因是,如今的贸易地点,还在欢喜岭。
      甚至仍有一些部落,正用爬犁继续往这儿运货,这儿必须要留人主持局面。
      不过,欢喜岭和上京城的讯息传递,已经极是频繁了。
      所以,上京那边的消息,这边知道的也很快。
      完颜驴蹄和李太公为了招揽大宋杨学士,想让皇家和李太公家,分别与杨沅联姻的消息,就已传过来了。
      李王妃已经成了皇后,在登基大典之前就已去了上京,如今在欢喜岭主持大局的,就是四姑奶奶。
      四姑奶奶就这件事,跟她的侄孙女儿完颜萍通了气儿。
      李王妃就这么一个女儿,这正室的位置,必然是她嘛。
      完颜萍从四姑奶奶那儿出来的时候,晕晕乎乎的,就跟考了全年级第一似的。
      小脸通红,眼神儿迷离,走路发飘,时不时就傻笑一声。
      她的异样反应,当然引起了一众小伙伴的好奇。
      于是,她们就询问完颜萍。
      你考了第一会不告诉别人吗?
      所以,完颜萍就羞羞答答、心花怒放地告诉大家,不好意思,人家一不小心,要当你们的师母了呢。
      只要有一个人知道了,这件事也就瞒不住了。
      很快,欢喜岭中学初一一班的全体同学就都知道了。
      李家诸女愤愤不平,于是就去向四姑奶奶求证。
      “这死孩子,一张破嘴就没个把门儿的,老身都千叮咛万嘱咐,叫她别往外说了。”
      四姑奶奶一边暗暗骂着侄孙女儿的不靠谱,一边无奈地告诉李家诸女,李家会有一个人嫁为杨学士的侧室。
      不安抚不行啊,现在还指着她们干活呢,四姑奶奶老迈年高的,哪有那么多精力。
      再说,那小数计数法和表格法,可是这些女娃儿们掌握着呢,一个个神秘兮兮的不肯教别人。
      包括完颜家的那几位姑娘,也是这样。
      真是白生了一群白眼狼。
      李王妃只有一个女儿,所以完颜家其他少女没得争。
      可李太公有好几个儿子,每个儿子都有女儿,每个女儿都算是李太公的嫡孙女儿。
      这一来,谁有成为杨老师侧室的机会,那就不好说了。
      秀宁、沅芷还是清露?
      文秀也不无可能喔。
      所以,李家诸女,立即彼此提防起来。
      完颜萍还等着李家的姑娘来找她麻烦呢,结果她左等也不来,右等也不来。
      完颜萍悄悄派人去打听了一下,原来李家的姑娘们正在内斗。
      切,一个能打的也没有!
      班长同学扬起了她高傲的头。
      ……
      北国的夜晚是萧条的,尤其是在这冬夜,天还没黑,大街小巷就没了人。
      那寒风刺骨,雪沫子直往脖梗里灌,在温暖的卧室里躺着不好么?
      但江南,则是另有一番风景。
      临安,那可是不夜之城。
      蕃坊的夜和临安其他许多闹市区一样,晚上比白天还要热闹。
      胡人的奇技淫巧,一点儿也不比宋人的勾栏瓦子少。
      当垆卖酒的蕃女,迎门揽客的舞娘,更是给这蕃坊的夜晚,笼罩了一层靡靡的气氛。
      艾曼纽贝儿佩着剑,漫步在灯火通明的蕃坊之中。
      李凤娘佩了一把长度丝毫不弱于贝儿的长剑,跟在她的身边。
      因为小姑娘人还不高,却佩了一把成人的长剑,比例便显得有些叫人发笑。
      但李凤娘手按剑柄,神情严肃,身姿挺拔,活脱脱就是一个小一号的女骑士。
      这番日子跟着贝儿老师学剑,学习骑射指挥、后勤调度,这些知识和她在父亲军中所了解到的知识彼此对比、融合,李凤娘进步飞快。
      她的性子没有太多的改变,正所谓江山易改,本性难移。
      但,她的眼界打开了。
      一个人有着极旺盛的精力,喜欢争、喜欢斗,那并没有什么,就看在你把这争这斗,放在什么层面上。
      李凤娘的格局正在打开,她可不是当初的李凤娘了。
      贝儿现在跟着肥玉叶在负责对金国的“军事援助”,需要采购大量的物资。
      而蕃坊就是一个生意之坊,这些蕃商拥有着很大的经营能力。
      所以,和蕃坊商人打交道的事儿,现在就是贝儿全权负责。
      而贝儿又把其中一些事情交给了她的女弟子凤娘,凤娘的眼窝子又怎么可能还像原来一样浅?
      “尊贵的圣玫瑰女骑士,艾曼纽贝儿女勋爵!”
      在热闹喧哗的街市上,忽然响起了一个叫贝儿感觉到非常熟悉的声音。
      她在宋国这么久,已经很久没有听到熟悉的法兰克语了。
      哪怕是在蕃坊这种地方。
      毕竟,能从遥远的法兰克帝国流落至此的同胞,那实在是太罕见了。
      贝儿惊讶地站住,向那个发出熟悉乡音的所在看去。
      一个乞丐一样的男子,正兴奋地向贝儿跑过来。
      李凤娘及时向前三步,拦到了艾曼纽贝儿身前。
      她听说蕃女在男女之防上都不太在意呢,所以,哪怕那男人像个乞丐,她也得防着。
      她听拈花小筑里的那些蕃婆子姐姐们说了,贝儿师父将会成为她叔儿的女人。
      那可不能叫她做出点什么伤风败俗的事儿来,给她叔儿的脑袋上扣一顶绿帽子。
      那她也要跟着丢人不是?
      艾曼纽贝儿拍了拍李凤娘单薄的小肩膀,用法兰克语向那人惊奇地问道:“你是谁?为什么会说法兰克语?”
      很久不说故乡的语言了,此时忽然说起,她甚至稍稍有点结巴。